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一期)再生资源发电厂项目 圆满完成总体竣工验收
绍兴市循环生态产业园(一期)再生资源发电厂建设项目,占地面积约500亩,建成投产规模为3条750吨/日的垃圾焚烧生产线,配置2台20兆瓦抽汽式汽轮机+25兆瓦发电机,并配套安装烟气净化装置系统等设备。可处理焚烧垃圾2250吨/天,采用热电联供方式对垃圾焚烧产生热能进行综合利用。本项目的主厂房土建工程经区政府委派,以集团柯桥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中心出面进行代建管理。
主厂房土建工程从2016年7月7日正式开工建设,设备采购和专业安装单位由建设使用业主单位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自行招标及管理,建设过程中土建施工单位和设备专业安装单位协同施工同步推进。2018年2月5日,我集团组织五方建设责任主体代表,在质监人员见证下进行土建完工验收。验收通过后交付设备专业安装单位,按照垃圾焚烧处置技术工艺要求进行调试,发电并网试运营,土建单位予以积极配合。
在绍兴市再生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主导管理下,发电厂各项运营指标良好,并通过消防、规划、防雷、环保等部门的专项验收,于12月11日上午,业主单位组织五方建设责任主体代表在质监人员的见证下,通过项目总体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