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汇总)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
一、绍兴市柯桥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汇总)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部门主要职能是受区政府委托,负责总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非经营性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镇(街道)及区属国有投资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和水利项目除外】及区政府指定的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与管理。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绍兴市柯桥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是2008年4月根据《中共绍兴县委办公室、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实行代建制的意见》(县委办[2007]36号)文件精神,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绩效而成立的正科(局)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与区城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合署办公。下属1级事业单位——绍兴市柯桥区柯桥中心城综合服务中心。
二、绍兴市柯桥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汇总)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绍兴市柯桥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汇总)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绍兴市柯桥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汇总)单位2017年度收、支总计214,947.05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84,863.04万元,增长614.49%。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增加149,200.87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增加28,0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4,947.05万元,占总收入100%,包括财政拨款收入206,406.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03.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05,502.55万元),占96.03%;事业单位专户资金0万元,占总收入 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 0%;其他收入8,540.99万元,占 3.9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 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4,94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74.85万元,占 0.59%;项目支出213,672.2万元,占99.41%; 经营支出0万元,占 0%。
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7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4,830.3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
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239.7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5.08万元,项目支出213,672.2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按支出资金性质分类,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3.5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5,502.55万元,其他各类支出8,540.99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绍兴市柯桥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汇总)单位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6,406.06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76,708.88万元,增长595.04%。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增加149,200.87万元,棚户区改造支出增加28,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绍兴市柯桥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汇总)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3.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42%。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2.51万元,下降11.07%。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绍兴市柯桥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汇总)单位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69.65万元,支出决算为903.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47%,主要原因是预算中包含下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绍兴市柯桥区柯桥中心城综合服务中心人员经费预算。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661.21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786.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发放2016年度奖金和预发2017年度奖金以及人员工资的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52.63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65.44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64.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调出。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绍兴市柯桥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汇总)单位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3.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82.0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编外人员工资等;
公用经费2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物业管理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六)政府性基金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177,50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增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款)棚户区改造支出(项)2017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为28,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棚户区改造支出增加。
(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 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2.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用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3.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公务接待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或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7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部门预算绩效情况
2017年度绍兴市柯桥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汇总)单位无项目,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
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无
以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绍兴市柯桥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本级、所属绍兴市柯桥区柯桥中心城综合服务中心单位0家行政单位以及0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绍兴市柯桥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本级及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绍兴市柯桥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单位专户资金: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结转下年:是指预算单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预算未执行完毕,需结转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结转资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亏损的结余资金,其中包括当年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核算当年应交所得税和提取事业基金、专用基金的分配情况和结果。
9.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款)棚户区改造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按规定用于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的支出。
附件: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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