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柯桥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主要职能
政府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现与城投集团合署办公,为科级事业单位,下属正股级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家,为柯桥区柯桥中心城综合服务中心。城投集团“二室五部”分别为办公室、总师室、财务融资部、监督审计部、工程综合部、工程部、资产管理部。
主要承担8项工作职责:
(1)受区国资办委托,经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依法对所属全资公司、参股公司行使出资人的权利并承担义务。
(2)负责城市建设资金的融入、投入和偿还,实现资金集中运营,吸引境内外资金参与城市建设。
(3)负责政府指令性计划中的城市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负责城市综合开发;承担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参与重大公建项目及城市综合体的建设管理工作。
(4) 负责总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非经营性基本建设投资项目【镇(街道)及区属国有投资公司投资建设项目和水利项目除外】及政府指定的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与管理。
(5)承担区政府确定的搬迁企业补偿资金融通和相关企业地块的前期开发工作。
(6)盘活经营自有房屋、土地等存量资产;参与经营市政基础设施的冠名权、城市空间广告发布权等无形资产。
(7) 按照国家有关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以投资、控股、参股、并购等多种方式开展资本经营;统筹经营性项目、土地及相关物业的投资、开发和资产管理。
(8)负责区政府授权地块的一级开发,做好区政府授权地块或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地块收储有关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区城投集团部门预算包括:区政府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及区中心城综合服务中心2家单位。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城投集团2家部门预算单位2016年收入预算1069.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69.4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城投集团2家部门预算单位2016年支出预算为1069.4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工程建设管理749.66万元,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248.83万元,住房公积金70.98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89.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9.5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城投集团2家单位的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类)行政运行(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安排749.66万元,主要用于区政府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事业及编外人员工资福利、物业管理、日常公用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类)行政运行(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48.83万元,主要用于区中心城综合服务中心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等方面的基本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70.98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根据区外侨办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将临时追加安排。上年预算安排0万元。
2、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16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2%,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为进一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精神,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尽力压缩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是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目前,区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心本级及直属1家事业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本年计划无新增车辆。2016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2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届时将根据区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进行调整。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类)行政运行(款)工程建设管理(项):反映调控建设市场运行、拟定建设市场法规、实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工程勘察设计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4.城乡社区管理事务(类)行政运行(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